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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湖大研字〔2021〕28号)、《湖南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湖大研字〔2019〕16号)等文件,现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和审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审核范围

1.对首次提出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的教师进行审核认定。首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2.对在岗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导师进行招生资格动态管理。各学院对在岗导师的招生资格进行确认,核实是否满足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基本条件,考核上一年度是否全面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是否遵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3.对已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生资格进行认定。已获得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可直接认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当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各学院可根据聘任合同条款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

二、认定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首次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填写《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评审并公示。根据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细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严格把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和导师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评审认定,对已获得博士生招生资格、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生资格进行认定,对目前在岗导师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评审及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5月31日前将汇总表(新认定的硕导和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的硕导汇总表填写附件2,并在备注栏备注认定类型;在岗导师资格审核确认汇总表填写附件3)、学院网站公示截图、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纪要、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细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提交至研究生院教育教学研究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认定审核管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导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审核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根据教育定位、学科规划、资源条件、招生计划和师资水平等因素,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合理确定导师指导研究生的限额。

2.加强导师培训研修。首次获得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须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导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列入当年招生导师名单。学院要健全导师培训制度,制定学院年度导师培训计划,将导师参加培训情况与招生资格挂钩,定期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教学观摩等活动,每年开展导师集中培训或专题研讨不少于1次,做到在岗导师全覆盖。

3.加强导师信息管理。新认定导师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院通知导师本人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及时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导师在岗状态等信息。各学院要定期维护和更新学院网站导师栏目信息,充分展示研究生导师的风采与教学科研实力,畅通学生了解研究生导师的信息查询渠道。

联系人:罗发波,0731-88822824

联系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附件:

1.湖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

2.湖南大学2024年新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汇总表

3.湖南大学2024年在岗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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